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安防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防雷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服务;公路养护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不含危险品);建筑设备租赁服务;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