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白城市第*中学教学楼改扩建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02
首次公告日期:***4年9月5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提供担保保函的银行,经营范围中应具有“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业务)或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应具有工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电子保函: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交易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资源[****]6号)执行。
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电子保函: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交易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资源[****]6号)执行。
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户 名:*************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新街支行
账 号:********************
更正日期:***4年9月12日
*、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涉及澄清内容的,以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发出的有关信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相关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凡对本次澄清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白城市第*中学
地 址:白城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业街(路)华侨城小区***栋***室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白城市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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