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号绿地瀛海国际大厦 C-****室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次 服务范围: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杨柳校区、孙埠校区两个校区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合同*年期满后,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续签下*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服务**不变。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夏经树、王骏、周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号、发改**[****]***号、国家计委计价[****]****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元,按****元计)
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张工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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