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新建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沽行审立字【****】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沽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建设地点:沽源县平定堡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总占地800平方米,新建4F框架结构教学楼1栋,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教辅设备。(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1个;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1、************,联系人:***,联系电话:****-*******;2、**************,联系人:***,联系电话:***********;3、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管股)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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