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庙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庙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由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隆数政投资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中水管网8.3公里、中水泵站1座(含****立方米中水收集池)并配置相关设备等,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回用中水3.0*吨/日的处理规模。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7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 8月 ** 日, ***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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