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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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街道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代建服务 | 标的名称:*江街道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代建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建设主要内容:*座综合型体育场馆及*座岗亭,包括田径场及看台、架空运动场地(篮球场、网球场)、配套用房等,基本服务范围应涵盖建设单位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中、后期手续办理及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至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需满足的要求:按采购约定的内容及服务要求,完成*江街道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代建工作。 | 根据《东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东府办〔2022〕39 号)第十三条:“代建单位应具备代建项目相适应的全过程项目管理能力和经验,能够提出详细、先进、可行的项目管理方案,能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建设管理技术等,且需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力量”,同时,鉴于万江街道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的建设规模大,工程复杂、标准高、工期紧,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把控设计品质、保障工程质量、呈现高水准建设,拟采购的项目代建单位需拥有丰富学校基础设施代建能力和经验,包括:全过程管理团队、良好的设计视野与思路、完善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建设管理技术能力等。因此,参考市近年经验,本次采购的服务无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6条第二项的情形,即“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综上考虑,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万江街道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代建服务项目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1,***,***.**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东莞市*江工程建设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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