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执行编号: | ********** |
首次公示日期: | ****年6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6月**日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龙山大道***号2号楼**--**楼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金科廊桥水岸4号附**号 |
经办人名称: | ** |
联系电话: | ***-******** |
更正事项: | 原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现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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