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红兰路西延(红兰路与东亭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兰路西延(红兰路与东亭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红兰路西延(红兰路与东亭南路)。
3、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红兰路西延(红兰路与东亭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具体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项目清单及其他技术资料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供货期限:确保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招标范围内的采购、供应、运输。
5、质量标准:合格。
6、质量保修期:产品实行“*包”,质保期为5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小时内响应,2天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切费用。保修期间的*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工作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业绩要求: / 。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东台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7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年6月**日**:**时前携带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财务部【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国际广场C座7楼;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微信同号)】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6月** 日**时 **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台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
电话:***********、****-********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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