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嫩江市城镇污水处理成本监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1、服务内容:对嫩江污水处理厂(含九三)2022至2023年度的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并出具监审报告。 2、技术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到嫩江(含九三)现场工作,对2021至2023年度企业收支运营、项目的债务验证、年度会计报表财务决算、企业资产合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等相关情况做出数据符合实际现状的报告,确保监审报告的对确性。审查结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1、行业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由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公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第8号 2、地方标准、规范: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22】268号) 1、服务标准:按期完成监审报告。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具有效的开户许可证),不允许供应商委托第三方从事此项工作。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结果查询成交后核实。 6、资质要求:拟参加本一包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需具备相关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编报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单位资质、执业经历及业绩、报价(总报价及审核每个企业平均报价)、实施计划、完成时间(限期10个工作日)、人员安排(全程参与的注册会计师至少2人)等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对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近六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1、验收标准:满足项目审批主管部门批复要求。 2、验收方式:结果上报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并取得批复。
服务周期: 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清江路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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