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共平乐县委员会党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
结构类型及规模
中共平乐县委员会党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开标地点
荔浦3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4年5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4年5月 **日
预中标人
桂林市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市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郑良旅,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彩凤,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日历天
唐欣严,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码:******************
韦丽兰,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码:******************。
黄德超,注册证书编号:桂************,身份证号码:******************
赵梦琳,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码:******************。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
*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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