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人武部新营院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增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2(电器及其他设备):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的,应予废标。现本合同包作废标处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电器及其他设备)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函,认为其质疑事项成立,并针对质疑事项对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本合同包作废标处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原公告的合同包2(电器及其他设备)代理服务费金额:0.******(*元),更正为: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电器及其他设备)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函,认为其质疑事项成立,并针对质疑事项对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本合同包作废标处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名 称:***********
地 址:肇庆市广宁县城南大道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2号华生商住中心商业办公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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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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