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文县****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大河苗族乡大河村)拓宽大河小学至永革村菜籽洞桥公路全长3.*****、宽4.5米、厚0.**米的***混凝土硬化道路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项目理事会召开民主会议决议,议定项目所需要租用机械、材料购买、人工等,通过工程的需求量和对市场的初步调研,现特制定兴文县****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大河苗族乡大河村)租购聘方案,具体租聘购询价方案公告如下:
*、询价比价工作人员定为
王志勇、张中林、李义玲、何善坤、梁勇。
大河苗族乡经发办列席进行程序指导
*、公示及报名时间
公示时间:****年3月1日至****年3月7日
报名时间:****年3月1日至****年3月7日
报名截止时间:****年3月7日**:**
联系人:*** ***********
报名地点:大河苗族乡大河村村民委员会
*、询价对象基本条件
(*)参加询价的企业或个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机械租赁或建设材料生产出售相关资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能力;
6、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时不需要提供);
2、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租用
1、机械类:由项目业主提供协调场地、电力、用水,其中混凝土采取由实施单位自拌的方式。要求机械出租企业或个人,近*年无机械类安全事故发生,无债权债务纠纷,经营范围要满足项目施工对机械设备的要求;机械操作人员要有相应的机械操作证,近*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债权债务纠纷。在租用期间发生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维修维护,不能影响租聘方正常施工进度。
2、机具类:(*金店/门市部)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要有产品合格证,无债权债务纠纷。在租用时间内,由租聘方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如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由出租方重新提供机具,不能影响租聘方正常施工进度。
(*)购买:
主材类(石粉、石子、块石、水泥、涵管等):销售单位(含个体经营部)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要有质量质检合格证。
(*)聘请
1、施工管理员1名(具有相关公路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经验);2、报名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施工中压证施工。
*、询价对象范围
(*)租用:(最终租用对象数量根据项目施工需求确定):
(1)***型号挖掘机2台;
(2)***型号挖掘机2台;
(3)农用车(含驾驶员)8辆
(4)路面硬化机械、模具全套
(*)购买(最终用量根据项目施工需求确定):
*类主材类:水泥、砂石、钢筋、涵管等。
*类辅材类:木方、铁丝、钉子、钢钎、水管、***管等。
*类劳保类:安全警示牌、衣服、安全帽等。
(*)聘用:
县有相关资质的施工管理人员1名。
*、询价对象数量
(*)租用:
*类机械类:3家及以上的公司或者私人。
*类机具类:3家及以上的公司(*金店/门市部)或个人。
(*)购买:
*类主材类:3家及以上的公司(*金店/门市部)或个人。
*类辅材类:3家及以上的公司(*金店/门市部)或个人。
*类劳保类:3家及以上的公司(*金店/门市部)或个人。
(*)聘用:
施工管理人员:1名道路专业施工人员。
*、比价原则
(*)根据符合租(购、聘)用的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原则结合竞谈报价确定成交租购聘候选对象。
(*)同等条件下的其他原则。
1、租购的机械、材料是否包含运输距离的长短。
2、租购的机械、材料报价是否包含税收。
3、租购的机械、材料是否包含上车费和下车费。
4、租购的机械、材料是否包含后期的质量服务。
5、聘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包含吃住。
*、询价比价结果评比办法
采购组依据《租聘购方案》,对工程材料、机械租赁、材料运输等采购内容、金额、方式同步在县级部门门户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公示栏等平台发布询价比价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次租购聘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分,比价小组成员共同讨论打分,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建议中选对象。最终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党支部(村委会)会议(县、镇项目负责人,乡镇纪委负责人,理事会负责人列席),采用举手表决(不记名投票)方式民主确定租聘购对象及相关内容,租聘购对象及相关内容同步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为租购聘对象、内容、单价、规格等。
*、询价比价结果运用办法
确定采用的租购聘对象后,同租购聘对象要讲清楚本项目是村民自建,所需要的租购聘数量要根据施工的进度才能确定,所需要的资金要根据产生的费用报账后才能支付,原则上是每月支付,但是可能存在挂账。需征求租购聘对象的意见,根据租购聘对象的征求意见,可能出现两种情况,*是租购聘对象同意租购聘,按照相关程序签订租购聘合同;*是租购聘对象不同意租购聘,按照程序重新询价新的租购聘对象,直至找到同意租购聘的对象。
兴文县****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大河苗族乡大河村)项目理事会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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